关于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丽乡村 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0-13 来源:张家口文明网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各管理区、市经开区工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和省文明办通知要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省委、市委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担当实干,努力创建文明城市,着力打造“四美”乡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为我市抢抓机遇、实现绿色崛起凝聚强大的思想共识和精神力量。

  二、宣传重点内容

  1.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2.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

  3.严以修身  严以用权  严以律己  谋事要实  创业要实  做人要实

  4.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

  5.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协同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

  6.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

  7.树正气、讲团结、聚合力、促转型

  8.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9.中国梦·赶考行

  10.人民有信仰  民族有希望  国家有力量

  11.正确处理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建设美丽乡村

  12.走出一条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新路

  13.解放思想  担当实干

  14.善行河北·情暖张垣

  15.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共享幸福美好生活

  三、宣传点位

  (一)主要媒体: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张家口电视台、电台;张家口新闻网和主要商业网站。

  (二)社会媒介:机场、车站、商场、宾馆、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城乡各类公共交通运载工具;城乡主要路口;农村文化墙。

  (三)其他场所: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沿线,建筑围挡,各级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育基地等适宜宣传的位置和场所。

  四、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抓、公益宣传、常态投放”的原则组织实施。坚持形式多样、样式创新,落实公益广告宣传全覆盖、立体化、公益性,公益广告制作费用由各地和各责任部门负责。

  (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公益广告宣传的总体安排部署、工作协调和日常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张家口日报社、张家口广播电视台负责在市主要媒体及其所属LED显示屏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三)市网信办负责在主要商业网站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四)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建筑围挡及市人民公园和所属景区公益广告的宣传,且建筑围挡广告的30%以上设置为公益广告。

  (五)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在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城市主干道等公共场所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每个城市公园、广场、城市主干道等公共场所设置与环境相适宜的公益广告牌5块(幅)以上,每个商业街区、城市社区设置公益广告牌10块(幅)以上。

  (五)市交通局负责在城市各类公共交通运载工具,城市高速公路出入口,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沿线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运汽车站、机场航站楼LED显示屏、车载视频播放系统、车体广告中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30%。城市高速公路出入口至少设置公益广告牌2块以上,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沿线每30公里设置一对公益广告牌。

  (六)市旅游局负责风景区及所属LED显示屏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每个风景区设置与环境相适宜的公益广告牌5块(幅)以上。

  (七)市商务局负责商场、宾馆LED显示屏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八)市工会负责工人文化宫LED显示屏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九)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宣化区、下花园区每个区在适宜场所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28块(幅)以上,其它各县区设置20块(幅)以上。同时,乡镇驻地设置10块(幅)以上,行政村5块(幅)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积极创新公益广告设计样式,开展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主题公益广告创作、宣传。

  (二)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赶考行”、“讲文明树新风”、“ 善行河北·情暖张垣”等公益广告宣传有机结合。

  (三)公益广告宣传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纳入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育基地建设当中。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要在公益广告宣传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公益广告宣传深入基层。

  (四)各县区、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明确一名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联络员,并于10月15日前报到市文明办。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进展情况,要于每周二向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报送。10月底前,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分工,保质保量完成公益广告设置和投放。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适时组织专项督导检查。

  市文明办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联系人:安杰,电话:2016465,邮箱:hbzjkwmb@163.com。

  中共张家口市委宣传部          张家口市文明办

  2015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aul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