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宣化区陈家庄:营造村规民约良好氛围

发表时间:2017-01-05 来源:张家口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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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张家口市宣化区河子西乡陈家庄村两委会把移风易俗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着力营造村规民约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创新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树立积极向上的村风民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上级文件精神,已认真贯彻落实“村规民约”相关材料。

  陈家庄村高度重视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广泛宣传,推行村干部包干负责制度,加大检查审核力度,把此项工作作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切实推动全村村规民约建设工作。已在2016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工作。

  坚持村民主体原则。我村村规民约是依照法律法规,适应村民自治要求,由同一村的村民在生产、生活中根据习俗共同约定的行为规范,是广大村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既坚持依法建设原则,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推行实施合法,又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村规民约内容既体现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从各村实际情况出发,凸显村域特色,切实做到“一村一策”做到村规民约与时俱进,使村规民约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发展。

  按要求规范制定村规民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现有村规民约进行全面清理。一查制定程序是否合法,二查内容是否合法,三查内容是否符合本村实际,四查是否具有操作性。同时加强督导和检查,加强对村规民约制定和实施的指导监督工作。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广大村民的法治意识。二是认真落实村规民约上报备案和审查制度,确保村规民约合法有效。

  建立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把宣传、落实村规民约与加强村民社会公德教育、依法治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农村日常生活,提高村规民约的生命力。通过入户上墙、定期宣传、民主评议等措施,增强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积极开展“先进个人、模范党员、十星文明户、五好家庭户”等荣誉称号的评比创建活动,树立典型、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使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村民和家族发挥正能量作用确保村规民约成为推进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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