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办纪检组:出台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评价办法》

发表时间:2017-09-07 来源:

  日前,市纪委驻市委办纪检组依据党内相关法规,制定出台《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评价办法(试行)》,旨在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精细化监督管理,并为把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提供依据。

  《办法》根据各单位党员干部在政治、廉洁、道德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实行等级管理制度。按照依规依纪、客观公正、监督与执纪问责并重的原则,按日常表现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对政治上有问题、评为较差等级的,一票否决;坚持把廉洁标准放在突出位置,严把廉洁关,对发生以权谋私、出现严重腐败问题的,评为较差等级,坚决否决;坚持把道德作风标准放在重要位置,严把道德关,并坚持将责任制落实、完成工作任务等日常表现情况作为对党员干部评价的重要内容。

  《办法》要求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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