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北严查严纠基层“微腐败”

发表时间:2017-09-07 来源:

  根据察北区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察北管理区加大整改力度,对“微腐败”进行全面整治。

  开展专题生活会。 根据区纪工委《关于做好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通知》 文件要求,为确保“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区开展关于基层“微腐败”自查自纠专题生活会,会议主要围绕专项整治重点问题, 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 进行深刻反思和检讨, 全体党员干部以自查自纠、同事监督、领导点名的方式以及根据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 并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把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会后各单位召开座谈会,对“微腐败”问题展开发言和讨论。并从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四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

  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在整个谈心交流活动中,全区上下保持高度的责任意识并主动执行文件精神,认真总结自身的不足,对照文件相关要求毫无保留开展自我教育,毫不留情进行自我评价,客观真实地反映各人的缺点和问题,认真对待这项工作,如实填报《察北管理区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谈话表》和《察北管理区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承诺书》,并对是否存在“微腐败”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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