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和住建部门联合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发表时间:2017-11-15 来源:

  日前,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的安排部署, 即日起,我市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展开为期一个月的联合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是全市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的价格行为。检查方式是依据“双随机” 要求确定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价格和住建部门将联合进行检查。

  检查重点是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 “一套一标”; 标示信息不全, 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 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 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捂盘惜售,炒卖房号, 操纵市场价格;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 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其他违反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和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对检查发现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公开曝光,同时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要求, 将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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