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9个国有林场界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发表时间:2018-01-03 来源:

  为推动我市生态建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近日, 我市将19个国有林场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界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国有林场人员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我市辖区内共有19个国有林场, 其中18个为市属林场、1个为县属林场 (张北县中心林场),分布在我市13个县区。 市属18个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124.65万亩, 森林面积76.01万亩,森林覆被率61%, 其中公益林面积61.47万亩, 公益林占比达到81%。县属1个林场经营面积1.3万亩, 森林面积0.73万亩, 森林覆被率56%,其中公益林面积0.35万亩, 公益林占比达到48%。

  据悉,近年来,我市成立了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解决了林场多年积累的历史遗留问题,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g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