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3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件

发表时间:2018-01-16 来源:

  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 “转作风、 强素质、建体系、严奖惩”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有效促进了全市干部的作风建设。现将3起违反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沽源县小河子乡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11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沽源县小河子乡存在:工作日5名领导班子成员迟到、12个内设科室只有4个科室有人到岗、47名工作人员只有6名同志按时到岗、工作期间个别人员玩电脑游戏等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松弛的问题。该县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乡党委书记马占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小河子乡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严厉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作风松弛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违纪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2.张北县两面井乡原党委委员、群工委员、财政所所长崔延有对国家专项资金监管不力问题。崔延有任该乡财政所所长兼专项资金会计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国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监管不力,致使该乡两面井村村干部连续多年套取国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共计1112414.97元,崔延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3.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违规分配廉租房问题。 2011年,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在分配廉租房过程中, 对其中76户租户的申请审批, 未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自行认定分配, 违反了《河北省廉租房保障办法》, 时任该中心主任刘占宇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以上问题, 暴露出一些单位和部门在抓作风建设上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 执行制度不严格、 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认真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仍存在规矩意识差、 纪律观念淡漠、 作风漂浮等问题, 严重损害了我市党员干部的形象, 影响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事业。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汲取教训, 举一反三, 提高政治站位, 严格按照市委 《关于讲学习转作风抓落实的决定》, 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 把干部作风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 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 自觉用规章制度约束自己、 规范行为, 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努力开创新时代我市绿色发展、 生态强市新局面;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始终保持 “零容忍” 的高压态势, 为扎扎实实交出 “两份优异答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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