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今年截至目前共发放款额1254万元

发表时间:2018-06-11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创业担保贷款新政帮助创业者迈好“第一步”

  今年截至目前共发放款额1254万元

今年以来,我市执行新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自主创业者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使得创业者能够迈好创业“第一步”。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9笔,总金额1254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小微企业自行选择贴息或担保中的一项),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今年我市执行的创业担保贷款新政策,主要是在贷款对象、申请条件以及担保和贴息要求方面有了较大变化。

  贷款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除原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同时将小微企业贷款对象范围调整为“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贷款申请条件进一步降低。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贷款记录的要求中,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中的“向前追溯五年内”调整为“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原来“可享受一次最长不超过三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期满后,可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刘柱崔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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