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狗患”,立法或是出路

发表时间:2018-08-14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聚焦城市养狗问题(之五)】治理“狗患”,立法或是出路

     记者  陈嘉

  随着经济、文明的不断进步,饲养宠物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生活方式,城区养犬数量正逐年增加。同时由养犬引发的一些社会问题、道德问题也不断突显出来,成为城市管理的新课题。如何做好城市犬只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发展,更关系到人类的健康和安全。

  1  难以摸清的底数

  王先生家住经开区一小区,看上去是一处安静祥和的居民区。为了能够有一个安静的书画创作环境,4年前,他由闹市区搬到此处居住。然而,随着养犬户的增多,小区的安静被打破了。他家对门和楼下的邻居家各饲养了一只大型犬,每日犬吠不断,吵得他难以安心创作,有时晚上也难以入眠。

  “小区现有居民600多户,养犬户达到几十户,犬吠声不分昼夜,此起彼伏。每天傍晚,大家都出来遛狗,遛狗不拴绳,狗屎狗尿随处可见等不文明现象屡见不鲜。”王先生说,按照《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内规范养犬行为的通告》的规定,养犬居民出户遛狗时间为每日晚9时至次日早晨7时;每户只能养一只犬,且禁止饲养身高超过35厘米,体长超过55厘米的大型犬;携犬人应自带洁具,及时清除犬粪;不得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商场、饭店、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严禁携带犬只进入清水河两侧的公园、绿地、便道以及市民广场、文化广场;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制止……

  “因为没有刚性的执法约束,很多养犬户对政府的规定置若罔闻。现在大型犬越来越多,有的一米多长,一些居民一户养好几只;有的居民甚至在居民楼内饲养大型名贵犬繁育幼崽出售牟利;绝大多数犬主根本不办理犬证。”王先生说,前不久小区里的一个孩子被犬咬伤,引起家长和很多居民的不满。一个多月过去了,现在被咬伤的孩子小腿上还留有被撕咬的伤疤。

  受伤孩子的家长说,他特别想知道有没有部门掌握全市有多少狗,哪些狗注射了疫苗?遗憾的是,目前,我市并没有专门的部门对主城区的犬只进行统计,也无法掌握这些犬只是否做过免疫的信息。

  有业内人士估算,我市主城区有数万条犬只,犬只的数量每年都有大幅增长。然而,谁也说不清我市到底有多少犬只。

  2  执法存太多难点

  犬只的管理并非那么容易。2014年出台的《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内规范养犬行为的通告》规定,办理准养证和年检费的费用分别是500元和300元,但绝大多数市民并没有办理犬只的相关手续。

  “太贵!”说起不办狗证的原因,一位养狗市民说:“我这狗买的时候才100元。”

  “很多人因为收费就不办证了,而不缴费并没有强制措施,这对遵守规则的人来说不公平。”一名警官指出,收费就要履行责任,但缺乏配套服务,结果导致养犬管理工作没有真正有效开展,还有损政府的公信力。

  据了解,目前全市16个可以办理狗证的派出所很少有人前来办理狗证。有关部门管理人员普遍认为,不办理狗证还不止因为经济问题。

  “目前,许多市民还没有形成文明养狗的习惯。很多养犬者选择养狗可能是阶段性的。一旦不养了,遗弃的犬只将成为新的城市流浪犬。”一位城管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这样的弃养行为,目前无法拿出更有针对性的管理手段。他同时说,“尤其是在管理走失犬只和流浪犬只时,采取简单粗暴的治理方法往往会引起爱狗人士的不满,这说明社会公众对动物更加爱护。”

  一些养犬人没有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也是很多市民对养犬反感的很大原因。

  8月3日20时,在市民广场,遛弯的市民和几条撒欢的小狗同行。一条狗突然蹲下大便,狗主人站在一边等狗拉完,留下一坨狗屎后径直离去。“别说在大街上,就是小区里,管理狗随地大便溺都是个难题。”一位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物业接到的业主投诉中,涉及养狗的占了相当比例。“遛狗不拴绳、狗便不清理、犬吠扰民,业主都会投诉。可物业没有执法权,顶多对养狗的居民劝说几句。”这位物业公司负责人说。

  这些问题,也是我市公安部门管理养犬的难题。

  “公安民警有时到现场处理警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名警官介绍,虽然能够对养犬人进行处罚,但犬只没有没收,如果犬只再发生问题,仍旧只能以教育狗主人为主。很多情况下,狗主人三番五次受罚,可就是不愿意处理自己的爱犬。

  事实上,公安机关面对犬只的管理还有很多困难。7月20日,市人民公园内,一名女子拉着一条大型犬,突然间这只狗向前扑着对游人狂吠,毫无提防的主人被拽得一路趔趄,小跑着才能将狗喝止住。因为这条狗体型大,几名锻炼的市民停下来闪到一边。而这条身高远超35厘米的大型犬,属于城市的禁养犬。

  “关于在主城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也是我们执法的难点。”这名警官介绍,按照条例,市民应当自行处置饲养的不符合条件的大型犬只,也就是要将犬移出主城区,“但很多大型犬很名贵,养狗人不愿把狗迁出主城区。”这就形成一个怪圈。“养狗人宁愿被民警处罚,也不愿意处理犬只,到最后仍然解决不了问题。”

  3 立法解决“老大难”

  养犬是一股挡不住的风潮。目前,城市所面临的问题是,切实解决狗患问题很难。对狗的任何管理,从根本上讲,还是针对养狗人的管理。

  部分养狗人的思想意识,还停留在“我养狗碍着谁了?”的阶段,殊不知这已经和当下的法治社会脱节。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总是相辅相成的。但很多养狗人在开始养狗的时候,显然还没做好准备。这一点,市建国医院急诊科的医生和护士感受的更加深刻:有的养狗者,自家狗咬了别人,却不情愿给受害者提供治疗上的救助。甚至,医务人员提醒伤口处于三级暴露的患者要注射免疫球蛋白的时候,狗主人会因为增加了医疗费用与被咬人,乃至医务人员发生冲突。尽管我国的狂犬病发病案例从2013年的2000多例,已经下降到2017年的500多例,但这只能说明人们对狗咬伤的危害越来越重视,并不意味着狂犬病已经远离了我们。

  还有养狗人认为,反正被狗咬了都要注射狂犬疫苗,干脆就不用给狗注射疫苗了。这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为什么给狗注射了狂犬疫苗,被这只狗咬伤后,人还要打狂犬疫苗呢?市建国医院急诊科主任杨柳兵介绍,和人类一样,注射狂犬疫苗的狗也存在个体差异,有的可能不产生抗体。医务人员无法判断哪一条狗注射过疫苗,是否产生了抗体,所以出于安全考虑,建议被咬伤的患者注射人用狂犬疫苗。而从公共卫生安全角度考虑,当狗的狂犬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85%以上,能形成一个有效的抗病毒感染的免疫屏障,从而更好地保护人类,因此养狗人有义务和责任去为狗进行免疫。

  既然城市养犬不可避免,那么现在的关键在于怎么养?在法律法规的限定范围内饲养,既是对养狗人的严格约束,也是要求养狗人切实负起责任。

  在采访中,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大多表示,不能期待一夜之间每个养犬人都文明起来。但是,当念叨的次数足够多的时候,总会形成潜意识,重点是让文明养犬的观念深入人心。他们同时认为,当前,最应该完善的是对城市养犬进行立法,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减少弃养等行为。通过科技手段提高管理能力,减少不负责的饲养,也是有关部门努力的方向。

  

  一位市民在遛狗时,没想到狗在便道上大便,这位市民自觉地用垃圾袋垫着,将狗屎清理干净后,扔进了不远处的垃圾箱里。  陈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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