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占用公共停车位“招租” 两男子非法盈利被罚

发表时间:2020-04-29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公共停车位本是为方便群众停车而设立,但一些不法分子却用公共车位做起了“生意”,日前,桥西公安分局明德北街派出所处罚了两名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收取停车费的男子。

  4月11日,明德北派出所接到下辖网格信息员(明德卫士)反馈:有人在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附近,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盈利。

  办案民警连续两日在医院及其周边路段摸排、走访了解到,见医院内部车位紧张,男子董某、马某便在桥西区中学街、长青路一带用自己的私家车占用公共停车位,后到医院附近,招揽需要停放车辆的私家车主,以10-30元不等的价格“租”给车主。

  4月13日,警方将两名嫌疑人带回派出所讯问,据其交代,他们平日打零工,今年3月发现了可以利用医院附近公共车位“出租”盈利的“商机”,便每天早上7点在医院附近抢车位,当一个车位“出租”后,他们再开车在附近寻找空闲车位,反复占位“出租”,日收益百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民警随后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嫌疑人董某、马某,分别给予没收非法所得,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民警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公共停车位不应该被私占,也不应该成为个人谋利的工具,私自收费的行为更是法律绝对不允许的。市民在公共停车位停车遭遇非法索要钱财者,可拨打110电话报警处理,情节严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市民若在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附近遭遇类似情况,还可直接拨打明德北街派出所值班室电话0313-8032468。

责任编辑:sunjix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