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格规范小升初招生工作

发表时间:2022-04-25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 公办学校不得跨县区招生
★ 选择民办学校须从全市民办初中统一招生平台报名

  本报讯 (记者 朱晨晖)为进一步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教育局日前发布 《关于规范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公办学校不得跨县区招生,本县区范围内不得招收非对口学校学生;今年起由市招生考试部门建立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按照县区统一招生政策,实行小升初对口升学的民办初中学校除外)统一报名录取招生平台,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须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报名。

  公办与民办初中同步招生
   杜绝提前摸底招生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合理确定区域内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和计划。小升初工作开始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小升初具体政策,每所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对口情况、招生计划、程序时间相关信息。各县区将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法制安全科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招生;民办学校是否招收县区外学生,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开信息。
  《通知》就严格规范招生方式提出明确要求: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学生小学毕业后进行;落实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所有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起始年级不得新增大班额,严禁非起始年级招生。

  民办初中招生更加细化
   跨县区报名有规定
  为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程序,促进教育公平,《通知》作出如下规定:
  由市招生考试部门建立全市民办初中学校 (按照县区统一招生政策,实行小升初对口升学的民办初中学校除外)统一报名录取招生平台,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须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报名。
  按照民办学校“必须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的原则,报名分两次进行,每次每名学生限报1所民办学校。 第一次为:学生只限报县区内(以学生小学学籍所在县区为依据。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学生可报位于三区的张家口衡实成博中学、张家口东方中学、张家口易衡中学、张家口纬纶综合学校等)民办学校,每名学生限报1所学校。 若报名总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学生由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总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数的由系统进行随机派位录取。第二次为:针对第一次报名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学校。 学生可报县区内或县区外(计划招收县区外学生的民办学校)1所民办学校。若报名人数低于剩余计划数的,所有报名学生由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高于剩余计划数, 县区内报名人数低于剩余计划数,则县区内学生一次性全部录取,再剩余计划对县区外报名学生随机派位录取;若报名人数高于剩余计划数,县区内报名人数高于剩余计划,则对县区内学生随机派位录取,县区外学生全部不予录取。两次报名录取后不再进行补录。

 参加第一次报名已被录取的学生,无论学生是否到校报到,均不得参加第二次报名;参加第一次报名通过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参加第二次报名。
  随机派位由学校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通过录取平台实施,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参加民办学校报名,通过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对口升学范围,为学生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按时到对应民办学校报到的, 其他民办学校不得录取,学生由原对应的公办学校负责接收,学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到对应的公办学校报到。
  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 原则上以学生自愿选择为前提,小学直升初中,具体形式由县区确定。当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剩余计划通过网上报名录取。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学生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加大学籍监管力度
  严禁违规招收 “借读生”
  《通知》 要求,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学籍管理系统规范学校招生,同时加大学籍监管力度,严禁学校违规招收 “借读生”, 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 不得随意转学,特殊情况转学须严格执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修订)》 中关于转学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通知》明确,将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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