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未成年人关好直播打赏的“门”

发表时间:2022-05-18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近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等一系列举措,并特别明确,禁止直播平台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社会经验欠缺,面对带有渲染和诱惑力的网络直播,容易陷入盲目打赏,进行冲动消费。一段时间以来,围绕未成年参与直播打赏产生的财务纠纷、家庭矛盾,甚至发生极端事件的报道频见报端,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也正因此,近年来,相关部门一直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现象予以整治。2020年,国家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要求网络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施行实名制管理,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2021年,最高法明确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进行直播打赏的费用,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流量和利益面前,一些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仍然心存侥幸,企图通过各种方式绕过限制,把手伸向孩子们的口袋。此次《意见》的出台,正是瞄准这些治理难点,提出了更为细致和严格的要求。诸如,直播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不得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对于有违规定的直播平台和主播,从严从重采取暂停打赏功能、关停直播业务等措施。带有威慑力的治理举措,无疑是对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乱象的一记重拳。对于处在快速发展阶段的网络直播平台来说,尽早落实相关要求,严格规范打赏功能,不仅是继续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承担社会责任,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使命所在。而这记重拳能否及时显效,关键还在于执行力度,只有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才能让直播平台和从业者们心有敬畏、行不逾矩。

  为未成年人关好直播打赏的“门”,也要在“主动防御”上多些作为。可以看到,尽管网络平台“青少年模式”不断升级,依然有一些未成年人通过各种方式使用成年人账户参与网络直播打赏。无论是孩子主动“盗用”监护人账户,还是有心之人从中谋利,都应该得到及时制止。家长多上心,看好自家孩子,学校多用心,强化思想教育,共同对未成年人用网做好约束和指导。同时,也要用更加丰富的现实生活增强未成年人对网络直播的“免疫力”。而如何提升直播内容质量、堵住网络账户和打赏功能的技术漏洞等现实问题,还需要执法监管之外的更多努力,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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