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11.96万人纳入“低保边缘家庭”

发表时间:2024-01-08 来源:河山新闻客户端

  1月5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2023年社会救助工作相关情况。截至目前,全市5.36万户11.96万人纳入“低保边缘家庭”,享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等专项救助政策。我市城镇低保平均标准为8880元,较旧标准提高12.1%,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5964元,较旧标准提高13.7%。

  据了解,市民政局在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方面具体采取了四大举措。首先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严格落实《河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等文件规定,不得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不得以特定职业、特殊身份等为由,或者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家庭符合或者不符合低保条件。申请家庭符合“整户保”条件的,不得实施“单人保”仅将个别家庭成员纳入低保范围。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其供养人不作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仅计算供养人应给付的供养费用,供养人为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可不计算其供养费用;二是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和条件。对社会救助申请家庭实行一次申请授权、一次调查核对、一次审核确认,将低保、特困和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工作“三合一”,根据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逐一对照低保、特困和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符合其一即直接给予相应救助,避免群众申请信息重复采集,实现多项救助政策互联互补;三是落实低保渐退政策。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员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可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四是细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1.5倍低保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高至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不再重复核对其家庭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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