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礼区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4年6月27日—2024年6月30日
二、发放对象
所有在崇人员和外地来崇消费人员均可领取活动消费券。
三、消费券面额设置
设置零售、住餐类消费券,共四种面额,每人每种面额可领取一张:
消费满50元可使用5元电子消费券一张;
满100元可使用10元电子消费券一张;
消费满200元可使用30元电子消费券一张;
消费满500元可使用100元电子消费券一张。
四、消费券领取渠道
活动期间,通过微信“冀优邮”小程序领取电子消费券,到参与活动商家线下门店使用。
五、消费券使用规则
1.按照单笔订单满额对电子消费券进行配比消费,不能叠加使用,即每支付一次,对应核销一张,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
2.电子消费券设置2天有效期(含领券当日),过期未使用将作回收处理;如支付发生退款,退回用户实付金额,消费券全额退回,可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
3.活动期间,消费者在参与企业“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企业其他的优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