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一座城市最美的“底色”
也是一座城市最暖的“名片”
将文明因子根植心底
与文明同行
让城市更加靓丽
让生活更加舒适
《张家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我市的地方性法规,自2022年12月20日起施行。让我们一起学习践行《条例》中的规范与倡导,践行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张家口人。
今天带大家学习
《张家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十四条内容
第十四条 在家庭文明建设方面,公民应当自觉遵守下列规范:
(一)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关爱、互相扶持,自觉履行抚养、赡养、扶养义务;
(二)尊敬长辈,关心照料老年人,给予老年人精神慰藉;
(三)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教育和约束未成年人遵守法律法规和文明行为规范;
(四)其他家庭文明行为规范。
张家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十四条 在家庭文明建设方面,公民应当自觉遵守下列规范:
(一)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关爱、互相扶持,自觉履行抚养、赡养、扶养义务;
(二)尊敬长辈,关心照料老年人,给予老年人精神慰藉;
(三)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教育和约束未成年人遵守法律法规和文明行为规范;
(四)其他家庭文明行为规范。
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
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
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
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