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火灾隐患 邀您共同助力
关于公布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举报电话的公告
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电动自行车监督管理,共同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举报渠道。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受理单位
张家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察北、
塞北管理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举报电话
市主城区及各县区消防部门专线。(详见附件)
三、举报范围
1.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拒不听劝阻的;
2.电动自行车违规在楼道、前厅、室内充电的;
3.发现有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居住与生产、储存、经营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三合一”场所。
消防安全关乎千家万户,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筑牢社会安全防线!
附件:张家口市各县区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举报电话一览表.doc
张家口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