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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送被处罚人上班

2017-04-20 来源:

  4月17日上午,一男子骑摩托车在桥东商务街路口被查,因男子没有摩托车驾驶本,民警按照相关交法对其进行处罚,后因男子急于上班又没有带钱乘车,民警骑车将男子送到位于五一大街的工作单位。

  当日早上,市交警支队三大队中队长范朝建、民警张伟在桥东商务街路口岗执勤时,查获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在现场,民警经过进一步核实后,发现驾驶人陈某持有的驾驶证是C1本, 属于持准驾第一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型的违法行为。根据 《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陈某接受完处罚后,告诉民警自己着急上班,但身上未带钱无法打车,中队长范朝建了解这一情况后,在安排好岗上工作后,让民警骑车把陈某送至上班地点。到达工作地点后,陈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懊悔,并十分感谢民警及时把自己送到上班地点。

责任编辑: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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