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张家口市公安局2017年窗口单位“文明规范执法执勤”创建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获悉,我市公安机关将开展窗口单位“文明规范执法执勤”创建活动。 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窗口单位“文明规范执法执勤”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一届党代会精神,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文明城市创建攻坚“动员令”的一次具体实践。窗口单位作为党和政府为民服务的前沿阵地,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一个重要抓手,更是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提升从业人员工作效能、服务质量、文明程度及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着眼长远,把深入开展好这次活动作为完成创城“硬任务”和提升队伍“软实力”的一次有利契机。 依据《市公安局2017年窗口单位“文明规范执法执勤”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一要在规范服务管理方面推进创建活动。把服务规范化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个脚印。一方面从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入手,把加强民警文明行为培育和公德、道德、美德品德教育贯穿始终。另一方面从建章立制,强化执纪入手,在全警构造起自觉遵规守纪,不越雷池一步的文明服务新风尚。二要在优化服务环境方面推进创建活动。要利用这次活动,自内而外地搞一次“大扫除”,彻底改变一些部门办公用语不文明、警容仪表严整、办公环境脏乱差的现状。彻底提升每一个部门、每一名民警的形象和气质,全力构造态度文明、待人礼貌、警容严整、雷厉风行、群众满意的公安服务新格局。三是要从为民办事层面推进创建活动。以创建为民为工作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拿出“锐意改革、勇于担当”的精神和气魄,主动担当作为。努力打造一直“能服务、会服务”的公安队伍。同时,各级督察部门要明确主责,全面发挥牵头作用,加大协调指导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将创建工作与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自查活动,保证将创建活动的每一环节落到实处,坚决克服临时思想,不搞“一阵风”。注重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完善、固化、推广,逐步形成常态机制,为今后公安工作实践提供指导和借鉴。 今后,各级部门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规范本警种部门的工作标准、流程和行为,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