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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2017-11-30 来源:

  进入冬季以来, 针对重污染物不利于扩散、污染天气易发多发等特点,我市在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同时,通过提升科学预判断能力、健全响应联动机制、落实预警减排措施等手段,建立健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全面提高对重污染天气的应对能力,减少不利天气条件下的影响和危害,确保全市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严格预警分级标准。按照全省统一预警分级标准,我市进一步加强重污染过程科学预判断,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将预警分级标准中的空气质量指数 (AQI)日均值调整为按连续24小时 (可跨自然日)均值计算。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将持续36小时以上, 可以解除预警。对未达到预警级别,但空气质量监测AQI连续3小时达到重度污染以上级别时,将采取应对措施,加强工业、燃煤、扬尘、机动车、露天焚烧等涉气污染源的监管和执法巡查,对重污染天气提前预警, 最大限度“削峰降速”。

  加强应急响应联动。我市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应急预案,强化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区域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市域协调联动、城乡协同治理、责任部门协同监管,确保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有效应对。此外,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区域应急响应联动机制,采取有效减排措施。按照预警级别减排措施要求,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比例分别达到20%、30%和50%以上。

  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对空气质量的预测,明确了环保和气象部门共同加强监测预警、会商工作机制。此外,明确对重污染行业和大宗原材料及产品实施错峰生产与运输,确定停限产企业清单,对重大民生保障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在排放达标的条件下,可不列入停限产名单。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火电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现行标准限值30%及以下的企业,使用电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加工企业,可免于停限产。

责任编辑: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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