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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大气综合治理攻坚月行动

2017-12-12 来源:

  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在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通过对桥西、 桥东、 经开、宣化、万全五个区的重点工业源、散煤源、移动源、 扬尘源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 全力做好今年最后一个月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实现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开展巡检, 严控工业污染。自12月1日起,全市各区组织执法力量对重点企业开展全天候巡检,对部分企业的动力用煤进行抽检。 加强错峰生产企业监管,强化应急减排措施监管, 确保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即超即罚,能立即整改的, 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解决, 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 立即实施停产整治;对涉及民生的无法立即停产的,依法执行按日计罚, 停产整治仍不能达标排放的, 依法由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合力压煤,治理燃煤污染。对各类燃煤小锅炉、城中村及城郊地区居民小煤炉散煤污染采取严管措施,对各区未按期淘汰到位的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城郊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除涉民生的供暖锅炉外,全部停止使用、限期拆除。加强民用散煤治理,做好10个省边界煤质检查站煤炭运输卡口监管。 建立煤炭监控网络,全面取缔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散煤销售网点,完善乡街、村社分片监管制度,发现运输、销售、使用劣质散煤的问题,及时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科学控车,防控移动源污染。对在中心城区道路行驶以及进入城区的重型柴油车、大客车采取严管措施,进一步优化市区交通疏导方案, 特别是富强路、永兴西大街、工业东街、钻石路等重点部位, 要实现 “点通” “线通”“面通”。在严格落实中心城区机动车每日两号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强化交通管制措施,有效降低机动车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在中心城区和市区入口设置机动车尾气执法检测点,重点对 “冒黑烟”机动车、 “黄标车”、大型货运车,大客车等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对超标排放车辆按规定予以处罚。

  加强执法, 严防面源污染。 对施工扬尘、 餐饮油烟、 秸秆焚烧等污染源采取严管措施, 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卡口执法检查, 对不符合要求违规上路的渣土车辆进行查处。 严管餐饮业油烟, 对主城区餐饮单位, 特别是中心城区餐饮业密集区域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检查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使用及达标排放情况。 加强城区焚烧垃圾、 焚烧落叶等问题监管, 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裸露地面的治理, 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所有裸露土地、 堆土进行地严密覆盖,防止出现扬尘现象。

责任编辑: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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