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市民在没有调查核实的情况下,转发视频资料配发附有刻意诋毁公安机关形象的文字到朋友圈,后经桥东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调查取证, 对涉事人魏某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当天,桥东警方接到辖区一企业报案称,因为拆迁等问题, 相关的20余住户中的代表到施工现场堵路,阻碍施工,严重影响企业施工进程。接警后,桥东警方派出巡警人员前往事发现场进行依法处理。随后,辖区派出所也派员赶到现场。这一过程中,因为涉事住户代表和施工方司机情绪都很激动,情急之下,警方再次派增员赶到现场。在现场,围观群众中有人拿出手机现场录制视频,警方也按照程序打开视频记录仪进行事件记录,报案方企业代表也现场进行视频记录。 此后,微信号为“……22”的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并截取视频片段称:“警察吃着公粮残害百姓开着警车殴打百姓……”其视频内容及文字对于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事件发生后,桥东警方网安大队经过侦查找到涉事网民,经过调查,这位网民没有到过事发现场,其视频资料也是朋友处转来的,其在没有核实具体事实情况下,自己将视频截取片段并编发了相关文字在朋友圈内进行发布,由于事实不清,编发视频及文字传播中引起歧义,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的社会效应。 警方经查认为,这位网民在没有调查核实清楚具体事实的情况,随意在朋友圈转发的行为构成故意虚构事实,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按照相关法规,警方对其进行了教育和处罚。(王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