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市主城区部分道路实行单向交通组织的通告 为了加强市主城区交通管理,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提高路网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8年9月16日起,在市主城区下列道路实行单向交通组织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桥西区:南茶坊街(清水河中路至西坝岗路):只准机动车由清水河路驶入,西坝岗路驶出; 2、经开区: (1)兴科街(高新路至高科路):只准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2)创业街(高新路至高科路):只准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3)高科路(创业街至盛华西大街):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4)干休所路(金地家园小区至盛华西大街):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5)崇光路经开区第一小学门前路段(朝阳西大街至长宁大街):7:00---19:00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上述道路除停车泊位外,车行道及人行便道禁止一切车辆停放。 特此通告 2018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