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跷是秧歌的一种,是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历史悠久。据考证,其流传历史大致和乡村的形成时间相等。 高跷和秧歌一样,一般以舞队的形式表演。高跷的舞通常也称为“扭”,踩高跷,扭秧歌。队伍中核心扮演某个古代神话或历史故事中的角色形象,普通则是古代的才子佳人,服饰多借用戏曲行头。常用道具有扇子、绸带、手绢、木棍、刀枪等,夜晚还有手工制作的各式灯盏。高跷队人数一般十多人至数十人不等。表演形式有“踩街”和“撂场”两种,撂场有舞队绕出各种队形图案的“大场”和两三人表演的“小场”。角色多男女对扭,有时边扭边唱。 赤城县后城高跷基本还保留着传统的元素,在县内已属为数不多。后城高跷队通常在每年的正月初二开始,扭三天,接下来在元宵节和二月二各扭三天后,高跷队自动解散,人们开始投入新一年的劳作中。 近年来,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发展变化,传统的秧歌正在被新加入的时代元素冲淡。为此,像后城高跷这样的传统民俗需要保护并支持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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