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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申办“爱心助残卡”!可免费乘坐中心城区公交车

2018-11-12 来源:张家口晚报

  市民可申办“爱心助残卡”啦!

  ●我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市民可办理

  ●“爱心助残卡”专人专用,可免费乘坐中心城区公交车

  为了给我市残疾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让残疾人享受更便捷的出行,近日,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联合制作的“爱心助残卡”开始面向全市办理了。届时,市民持“爱心助残卡”可免费乘坐中心城区设立的所有线路公交车辆(不含未安装刷卡机的线路)。

  据了解,只要具有我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市民,就可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区残联申请办理“爱心助残卡”。残疾人比较集中的特教学校、康复机构、托养机构、庇护工场、福利企业等单位,可向单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进行办理。

  办理时,市民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3份)、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证件信息页复印件3份)、户口簿(原件,本人页复印件3份)、近期小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其中,视力、精神、智力残疾人及其他需要法定监护人陪同的,须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3份)、户口簿(原件,法定监护人或户主页复印件3份)、法定监护人近期小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填写《张家口市残疾人“爱心助残卡”个人申领表》,签署《自愿申领“爱心助残卡”承诺书》。经残疾人户籍所在地县(区)残疾人联合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备案送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会给予告知,说明原因。

  “爱心助残卡”为实名卡,一人一卡,专人专用。该卡实行一年一验,持卡人开卡后满11个月,残疾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携带残疾人本人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爱心助残卡”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验卡,不按规定验证的自行失效。

  “爱心助残卡”丢失或损坏后,由残疾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携带残疾人本人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张小二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进行补办。(韩洁 马月明)

责任编辑:sunji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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