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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第二批违法典型案例

2020-02-05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管,重拳打击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以次充好、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全市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

  2月4日,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第二批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1:张家口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前进东路店、南留庄店、北康居门口店涉嫌涨价销售口罩案

  1月27日,蔚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张家口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前进东路店、南留庄店、北康居门口店涨价销售口罩及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其他问题进行合并调查。经查,该公司借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原售价10元/个的口罩,1月25日提价到 30 元/个销售,涨价幅度超过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规定,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恢复原价,拟处没收违法所得3578 元,罚款17890元。

  案例2:阳原县小石庄村第一卫生室涉嫌涨价销售口罩案

  1月28日,阳原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小石庄村第一卫生室涉嫌高价销售口罩。1月29日,执法人员对小石庄第一卫生室进行调查,经查,该卫生室从不明人员手中购进3M9001口罩47个,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的38元/个对外进行销售,查处时已销售3M9001口罩21个,根据当日市场价格涨价幅度明显超过30%。阳原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规定,进行了立案查处。

  案例3:张家口市国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涉嫌涨价销售消毒液案

  1月29日,蔚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张家口市国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涨价销售消毒液的问题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借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原售价2元/瓶的酒精,1月25日提价到5元/瓶销售,涨价幅度超过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规定,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恢复原价,拟处没收违法所得3172元,罚款 15860元。

责任编辑:sunji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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