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桥西区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工作力度,重点对哄抬物价、产品质量不合格、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目前已查办了三起案件,遏制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现将三起案件公布如下 ↓↓↓ 案件一 根据群众举报,1月29日,桥西区市场监管局对河北华佗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哄抬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当事人将进价为20元/个的N95、N99口罩,大幅提价到39.8元/个对外销售,进销价差率超过90%;进价为9.4元/袋(十只装)的普通医用一次性口罩,大幅提价到19.8元/袋(十只装)对外销售,进销价差率超过100%;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桥西区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法律程序对该案进行全面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二 根据群众举报,1月30日,桥西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桥西区公安分局食药大队对桥西区北龙商城个体户张某销售过期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张某在未取得医疗器械备案许可,销售过期失效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涉案金额320元。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目前,桥西区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法律程序对该案进行全面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三 根据群众举报,1月28日,桥西区市场监管局对桥西区建设西街某超市销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口罩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该超市在未取得医疗器械备案许可,擅自销售二类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口罩,且未索要供货商及生产企业相关资质。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构成未依照规定备案经营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目前,桥西区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法律程序对该案进行全面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疫情防护用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力度,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坚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欢迎广大消费者拨打 12315投诉举报热线 举报违法问题 |